具备法人资格的乡镇、街道集体企业在实行风险承包期间发生的债务,收债公司债权人起诉的如何处理。 1993年5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《全国经济审判工作座谈会纪要》规定,对于承包企业在承包期间发生的债务纠纷可按以下办法处理: 1.发生诉讼时,承包人仍在承包的,收债公司以该企业为诉讼当丰人承担责任,承包人可作为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参加诉讼。承包人与发包人之间的纠纷按照承包合同另行处理。 2.发生诉讼时,原企业倒闭已无财产清偿债务或者财产不足清偿债务,而且按承包合同的约定,承包人对企业亏损负有责任的,收债公司可以原承包人为诉讼当事人,企业的主管部门或者其他单位未经法定程序接收了企业财产的,也应以第三人的身份参加诉讼,并在接收的企业财产的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责任。3.发生诉讼时,励志故事原承包合同已经期满或被依法解除,原承包人没有按承包合同约定交付承包金或者按照承包合同的约定,承包人对其承包期间的债务应当承担责任的,可以企业为被告,企业要求按照承包合同的约定由承包人承担责任的,收债公司可将原承包人列为第三人参加诉讼。由企业向对方当事人承担责任,由承包人按照承包合同向企业承担责任。
台前县位于河南省东北部,豫鲁两省交界处,黄河、金堤河横贯全境,北与山东省阳谷县接壤,西与范县毗邻,东、南分别与山东省东平、梁山、郓城等县隔黄河相望。台前县属黄河冲积平原,东部季风区暖温带大陆气候,四季分明,雨量适中,光照充足,年平均气温13.5℃,年平均相对湿度68.3%,总面积454平方公里,辖7乡2镇,370个行政村,总人口35万人。资源丰富煤田已探明储量2.4亿吨。黄河、金堤河过境客水、地下水年可利用量达1.02亿立方米。台前县处于优质农作物的主产区,盛产小麦、玉米、大豆、大蒜等。黄河鲤鱼是驰名的水产品。台前县处于周边地区旅游中心位置,南有水泊梁山、菏泽牡丹园,北有景阳岗、狮子楼,西有濮阳“中华第一龙”。境内有五代晋王所筑军垒——晋王城遗址,唐高宗李治访贤的古贤桥、张公艺墓,以及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——刘邓大军渡河处。